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1)企业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业务必备的合法经营场所,具体面积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规定;
(3)具备开展业务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5)有一定数量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一般为3名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申请表;
(2)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6)3名大专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名册及学历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咨询电话:0411-39997669、88139039。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一并办理。